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

不適用。

不適用。

無。

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

本資產為本公司興建之房屋,並無前次移轉之情形。

預計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34,898仟元。

企業貸款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企業貸款表說明

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

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
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

無。

決策單位:董事會。

用印時付款新台幣29,個人信貸744仟元,

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

本公司鉅誕個案房屋及車位存貨資產。

2.事實發生日:104/8/11~104/8/11

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



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

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4,360仟元(含稅)。

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

無。

事項:

業務銷售需要。

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

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
不適用。

交屋時付款新台幣14,872仟元。

第二條第20款

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

京城:與本公司關係人新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鉅誕個案房地銷售契約

新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,本公司之監察人。

無此情形。

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

簽約時付款新台幣29,744仟元,

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
決策單位:

13.估價報告是否車貸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
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
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

不適用

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
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

房屋一戶,坪數176.65坪

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議價,參考本公司之售價。

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

存貨銷售。

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

無。

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

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

民國104年8月11日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民國104年8月11日。

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否

及移轉金額:

車位二個,坪數14.00坪

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

認列情形):

26.其他敘明事負債整合項:

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

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京城-與本公司關係人新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鉅誕個案房地銷售契約-034924541.html

77B7DF724225404B
arrow
arrow

    f71zp5xtd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